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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成果】新时代乡镇人大开展评议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时代乡镇人大开展评议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谭青天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评议工作的开展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方式之一,有利于树立人大监督权威,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因此,新时代乡镇人大开展评议工作是充分发挥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作用,更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最佳体现。本文以梅坑镇人大近年来开展评议工作的做法为例,针对新时期乡镇人大评议工作的进一步展开探索。

  

  

  新时代乡镇人大开展评议工作是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作为乡镇人大要积极作为,勇于创新,为切实加强对镇政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促进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增强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切实改进作风,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梅坑镇人大制定《梅坑镇人大代表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测评、工作评议办法》,旨在把年度满意度测评和评议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由代表集体测评,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确定每年的被评议单位,主席团组织开展评议工作。

  

  

  一、梅坑式评议工作创新探索

  

  

  被评议对象如何确定是人大评议工作开展的一大难题,镇人大认为将被评议对象的决定权交于人大代表,有助于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反映群众心声,选出来的被评议对象符合大多数人的意见,经得起推敲,更好体现评议工作的真实性。因此,镇人大采取“满意度测评+评议工作”模式,确定每年的被评议对象。镇人大经此模式先后对劳动保障所、供电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站、扶贫办等多个基层单位开展了评议,形成了 20 余条评议意见,促使部门改进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一)满意度测评定对象

  

  

  1、测评对象:为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2、测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情况;履行职能职责、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及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等情况;执行镇人大及主席团的决议、决定以及研究处理落实镇人大及主席团审议、视察和执法检查意见等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情况;依法办事、公正办事情况;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六大方面。测评对象需在每年年末向镇人大提交简明扼要的年度工作总结,并附上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表,以供代表审阅。代表应秉承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和分析各测评单位的年度总结材料,了解测评对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承担镇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实际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测评方式:测评工作在年初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进行,由出席大会的镇人大代表进行无记名填写测评票。测评票由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在会前分发给代表,实行分散填写测评票,分团集中投票,大会秘书组集中计票。测评以实际到会代表的有效票计算,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测评统计结果按满意率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测评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弃权票按基本满意票计算)×70+不满意票数×40〕÷有效票数。

  

  

  4、结果运用:测评结果实行末位评议,把排名末位的单位确定为被评议对象,列入评议范畴,会后由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评议工作,通过成立评议工作组、制定评议方案、开展调研、会议评议、整改落实等多个步骤实施,要求被评议单位通过自纠自查、听取代表、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若次年测评排名仍在末位,则由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其进行质询。

  

  

  (二)评议四步走促提升

  

  

  梅坑镇人大评议工作的程序由准备、调查、评议、整改四个阶段组成。

  

  

  1、准备阶段:(1)成立评议工作组,评议组由镇人大主席团和部分人大代表构成。(2)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确定被评议单位,结合被评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3)向被评议单位下达书面评议通知,同时做好本次评议工作的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向外界公布评议信息和被评议单位名单,发动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评议。(4)组织学习培训,组织评议组成员学习与被评议单位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有关情况,为开展评议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调查阶段:(1)由评议工作组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调查,通过明察暗访、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尤其是服务对象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找出其被评为不满意的最关键原因和存在问题。评议工作组结合调查走访情况,撰写评议调查报告,向被评议单位反馈存在问题。(2)被评议单位对照本单位职能,认真对自身工作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工作自查报告呈评议组。

  

  

  3、评议阶段:召开评议工作座谈会,听取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评议工作组的评议调查报告,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及人大代表分别进行评议发言,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镇人大主席团及代表的提出的评议意见、建议进行解释说明和表态发言。

  

  

  4、整改阶段:(1)整理评议意见,评议工作组负责整理评议意见,交被评议单位进行整改,同时书面报告镇党委,作为年度考核和改进工作的依据。(2)加强跟踪督办,评议工作组负责对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落实。(3)评议会后 6 个月,被评议单位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是整改措施及结果),由到会的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和代表进行审议和再次满意度测评。为保证评议工作客观公正,评议结果现场向被评议单位反馈,同时报告镇委、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单位建议镇党委列入考验性管理。

  

  

  二、评议工作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一是被评议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待评议工作敷衍了事,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是乡镇人大及主席团的主要工作,更多的认为评议工作是“没事找事”,普遍存在负面情绪,消极应对人大评议工作,为人大实施有效监督人为地设置了障碍。二是代表履职认识不到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认为评议工作是额外的附加工作,主动性不强,不能深刻理解评议工作开展的目的、意义所在,没有做到尽职尽责,真正为民发声,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转变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2、调研不到位。一是调研覆盖面不够广,在实际的调研活动中,多是满足于到相关部门听汇报、看现场、查台账,开座谈,较少真正深入基层做好暗访、贴近群众听取意见、收集建议;二是调研不够深,缺乏针对性。对于收集到的第一手材料缺乏系统有效地分析梳理,流于表面,不能很好地深挖问题根源,总结问题症结所在,从而难以形成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3、整改不到位。整改是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被评议单位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利器,可以让职能部门在各方面的工作有质的飞跃,但现实中被评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总是有所欠缺,强差人意。究其原因,一是被评议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对待整改不严肃不认真,认为评议只是开个会、表个态,散会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二是人大自身在跟踪督办方面没有真正做到紧盯不放,步步紧跟,缺乏态度鲜明,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刚性,难以体现人大监督权威和工作实效。

  

  

  4、履职不到位。一是履职意识不强。乡镇级的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农民代表,思想文化素质、法律知识水平不高,知识面不广,主体意识淡薄,缺乏强烈的履职意识和应有的责任感,没有充分认识代表所肩负的重大使命,不能很好的倾听民声,反映民情,把参加人大组织的会议、开展的活动视为例行公事,不能很好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二是业务能力不精。被评议对象的工作范围覆盖面较广,人大代表对于各单位的工作、政策了解不全面、不深入,在审议监督和表决问题时无主见,人云亦云,不能一针见血、两针见肉、三针见骨直指问题核心,影响监督实效。

  

  

  三、评议工作效果强化对策

  

  

  1、转变思想,深刻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首先,人大开展评议工作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乡镇人大有权对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镇人大及主席团的决议、决定以及研究处理落实镇人大及主席团审议、视察和执法检查意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依法办事、公正办事;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其次,《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明确,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是人大监督的形式之一,乡镇人大开展评议工作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是人大的重要职责,也是服务发展大局、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有效途径。最后,人大评议一方面可以有效促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增强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人大意识;另一方面可以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使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活动,增强人大代表执行法定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强化培训,不断提升代表评议能力。一是加强角色意识教育。通过学习《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代表深刻理解自身角色的义务和职责,强化代表履职意识,将“要我评”转变为“我要评”,化被动为主动,促使代表主动投身评议工作。二是注重业务素养提升。凡事除了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只有前期做好被评议单位的工作内容、任务、性质方面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分析问题、指出问题,因此在评议工作开展前期有针对性地做好议前培训非常必要。例如,评议扶贫办,要组织好代表学习相关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了解政策具体要求;评议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则要学习相关的农业技术知识,了解本镇务农实际,病虫害现状;评议林业站,要对本镇林业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做好《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新丰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政策的学习。

  

  

  3、深入调研,注重问题深究和原因梳理。一是调查研究要强调“深”,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要真正做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准确获得第一手素材,直面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原因。例如在评议扶贫办的过程中,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组织代表前往贫困户家中对标脱贫政策要求,现场察看环境卫生、水、电、网络信号等居住情况,细致询问收入来源、年度总收入、农业生产、医药花费,是否了解本村的扶贫项目,有无加入等情况,全方位掌握第一手资讯。二是调查研究要强调“研”,“研”是指对收集到的素材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进一步分析梳理,为评议工作的意见整改提供有力支撑,促使被评议单位深刻反思自身存在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完善自身不足,提升工作效能。

  

  

  4、精心组织,做好人大评议的谋划工作。一是扩大参评面。会议评议除了本级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镇政府及相关评议部门负责人列席外,还应邀请部分村(居)负责人和代表列席会议。组织、纪检等负责人也可以列席并发表意见,让被评议对象感受到压力。还可以尝试邀请公民旁听评议会议,扩大评议工作的影响力,发挥群众对评议双方的双向监督和双向促进作用。二是严格把关评议会。评议工作一般程序是先听取被评议部门工作报告,再听取人大评议调研报告,最后组织面对面评议。评议发言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淡化问题;询问过程不做提前沟通,主席团组成人员、列席代表等现场提问,被评议对象当场作答,从而体现评议的刚性。三是抓好票决测评。将评议的工作细化分解为依法办事、制度建设、服务效能等若干子项作为测评票内容,实行量化打分,使参评人员打分更有针对性,被评议单位也更容易找到问题和不足,现场公布测评结果,使评议工作客观公正。

  

  

  5、跟踪问效,注重抓好评议意见的落实。一是意见交办。评议会结束后,主席团要将反映强烈、形成共识的评议意见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被评议单位反馈,要求被评议单位针对评议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席团报告评议意见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跟踪督办。评议工作组要及时跟进,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可通过回访调查、现场监督,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存在整改不重视不到位的情况,可报请主席团组织代表再次听取整改汇报。对评议意见中涉及到个别重大具体问题的,要明确整改时间,紧盯不放,必要时依法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确保评议工作实效,维护人大权威。三是结果运用。争取镇党委的支持,及时将评议和整改结果报送镇党委,并将其作为组织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真正体现人大的监督实效。

  

  (作者系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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