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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闽江进入禁渔期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闽江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1日上午,2023年闽江禁渔执法行动启动仪式暨福州市“安澜闽江”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在福州市闽江望龙台公园举行。

  此次禁渔从南平市延平区市标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启动仪式之后,2023年福建省闽江禁渔行动正式开始。执法人员登上执法船艇开展沿江执法巡查,现场还派出了无人机巡航执法。

  闽江流域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是温水性鱼类栖息、生长、繁衍的良好场所,也是中华鲟、鼋、花鳗鲡、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生长和产卵洄游场所。从2017年开始,我省在闽江水域实行禁渔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对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推动渔业产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成效显著。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8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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