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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人大: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人大力量”

发布时间:2023-03-03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立法、监督等职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东营贡献力量。

  立足法治供给,厚植法治之“根”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小切口”立法。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和市委重要工作安排,制定出台湿地城市建设条例、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推动市委有关决策成果转化为法治成果,为法治东营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全程参与、分段领跑”立法机制,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守正创新,从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实施等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地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重新设立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立法走进“寻常百姓家”,畅通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成立专家团队,与高校合作设立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为立法工作新添“最强大脑”;坚持立行并重,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对11部法规进行全方位“立法体检”。

  弘扬法治精神,呵护法治之“花”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职能出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力促法治精神落地开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完善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法律法规学习。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强化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及人大代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督促“关键少数”尊法守法。坚持对所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发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参与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办事,自觉树立人大代表良好形象。围绕民主法治建设行使决定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

  强化法治监督,严守法治之“果”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一手抓法治供给,一手抓监督推进,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充分利用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作用,对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深化人大司法监督,坚守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到市公安局、市法院开展调研,推动解决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修改完善备案审查相关制度,将“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推动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化常态化,扎实推进“两个全覆盖”。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0/202302/ec9f06be-49ef-4a94-af6d-4f9f4ccc85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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