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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3-03-03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月22日至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会见了调研组一行,介绍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与调研组进行了交流。

  王良在会见调研组时指出,近年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持续发力,重点关注“一老一小”和特殊人群立法需求,先后出台学前教育、老年教育、养老促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就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来山东进行考察调研,对于我省进一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22日在青岛实地考察了广场、医院、学校等各类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并在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特别是无障碍环境建设受益重点人群意见,为公众参与国家立法搭建“直通车”。24日,调研组在济南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住鲁全国人大代表、省残联、各类残疾人群、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交流。座谈会首次引入手语翻译,方便残疾人代表充分提出建议表达诉求。

  调研组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要求,将为切实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供坚实保障。山东在民生保障立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调研组将认真总结梳理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主持立法调研座谈会。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302/38cfb496-b57c-465b-977e-0977c712fbb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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