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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市检察长会议释放了哪些信号?

发布时间:2023-03-0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关于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市检察长会议释放了哪些信号?

  2月21日,2023年全市检察长会议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

  会议明确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带动检察全局工作,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法律监督中突出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着力推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北京篇章提供检察保障。

  关于以检察工作现代化

  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

  一 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任务中思考谋划,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强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政治引领。

  党的领导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我们要突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好事关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若干重要关系,正确把握党的政治建设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系,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现代化;正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与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关系,既精准对接政法工作现代化要求,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保障政法工作现代化;正确把握检察高质量发展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系,以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正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与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关系,把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嵌入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强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政治保障。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政治保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的思想淬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现代化各方面全过程,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明确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既是检察发展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创新实践,又是检察机关必须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斗争过程和斗争实效相统一,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新天地。推动检察机关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将检察行权纳入法治要求轨道,同时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要素功能,以检察机关自我革命推进首都治理社会革命。

  二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

  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从根本上决定着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成效乃至成败。要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的规定性,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的丰富内涵,持续提升首都检察现代化发展实践得出的规律性认识,强化以理念变革指导实践创新。

  要以创新发展理念引领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改革对创新的促进和支撑作用,以深化改革、守正创新推动检察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充分释放改革创新的制胜法宝功效。要以协调发展理念引领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突出检察供给、资源配置、区域发展等重点领域,以提升检察发展的协调性诠释检察工作现代化。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统筹服务绿色北京建设与转变检察发展方式,让检察工作现代化充分体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发展要求。要以开放发展理念引领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强化“跳出检察看检察”“跳出北京检察看北京检察”的意识,探索融通内外、集智聚力的检察工作现代化开放发展新路径。要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明确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是检察机关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共享发展的内在要求与重大实践,助力“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发展。

  三 以首都发展需求牵引法律监督体系与机制现代化

  深刻把握新时代首都发展本质上是首都功能的发展,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履行首都职责要求,对“进一步优化完善检察组织机构体系、职能体系”“进一步推进法律监督制度机制改革创新”的牵引作用,在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与机制现代化过程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围绕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目标,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的首都实践。

  服务保障全国政治中心建设,突出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强化以经济安全为基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助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北京建设弘扬中华文明与引领时代潮流的文化名城、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服务保障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着眼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打造首都涉外法治特色检察品牌,深化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保障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深化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履职、综合保护。

  二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让人民生活幸福,以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依法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着眼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法治需求,依法能动履职,深化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四 以强化检察行权的监督属性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深刻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在于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聚焦党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纲举目张抓好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重大牵引力的重点工作,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一是强化检察行权的监督属性与监督主动性。

  通过强化检察行权的监督属性,推动实现检察行权司法被动性与监督主动性有机统一,是新时代检察履职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法治进步一边的一次伟大觉醒。把握检察发展的历史主动,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促进法律监督持续由虚向实、由软向硬转变。

  二是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以检察高质量发展出题目,以深化检察办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文章,持续推动“四大检察”更趋全面协调、结构更趋优化,推动北京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三是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

  更加自觉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和部署推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打通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堵点,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能。

  四是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更加着力增强对检察工作现代化、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未来发展跃迁的预见性,更加深刻把握数字检察在检察力量系统性重塑中具备重新定义检察能力现代化的内涵,锲而不舍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发展转变,促进法律监督“本”的提升与“质”的嬗变。

  五是推动检察履职向溯源治理发力。

  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监督与治理相结合,持续推动检察履职方式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向溯源治理创新发展,构建新时代首都检察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子系统,助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推进检察主体建设现代化。

  实践表明,犯罪行为与犯罪案件、执法司法领域的违法行为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案件都是不同半径的同心圆,发案数量与办案数量二者张力的大小强弱,取决于专业能力的状况和水平。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提升专业素能推动实现同心圆的半径无限接近。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yfly/202303/t20230303_2928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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