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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认定首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

发布时间:2023-02-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公布2022年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结果,共15个品种获认定,涵盖蔬菜、杂粮、食(药)用菌、药用植物等作物。这是《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施行以来,我省首次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

  它们分别是:丝瓜品种“福研9号”,木薯品种“闽树薯1号”,绣球菌品种“闽绣2号”,金针菇品种“农万金11号”“农万金12号”,真姬菇品种“农万真3号”“农万真4号”,银耳品种“福银雪耳”“福银黄耳”,灵芝品种“仙芝楼S3”“芝MRC1号”“芝MRC2号”,太子参品种“柘参4号”,血叶兰品种“闽热寅龙”“闽热圆帅”。

  我省于2021年出台《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当前,我国农作物品种管理有审定与登记两大手段。前者针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五大主要农作物;后者指向马铃薯、甘薯、谷子、花生等29种非主要农作物。审定与登记,是这些农作物品种进入市场销售或推广的前置条件。

  目录之外的其他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则处于空白状态。由此导致的问题是,市场上以次充好、同种异名、假冒侵权现象突出。同时,品种多乱杂、农民选种困难的现象也常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这类非主要农作物的品种管理,正面引导农民选种,加快优势特色非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速度。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8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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