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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坂中畲族乡获评“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2-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近日,记者从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获悉,福安市坂中畲族乡被评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成为我省唯一上榜的乡镇。

  坂中畲族乡地处福安市西郊区,下辖19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1个社区,其中畲族人口占全乡人口总数的40%。近年来,坂中畲族乡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聚焦“一村一品”,廉岭村做强丝瓜种植、白鹅养殖等产业;彭家洋村着力发展新型水蜜桃、糖蔗、畲药等种植项目;坑下村扩大特色优质蔬菜规模,逐步打造以“蔬、果、茶”为主体的农业产业。2022年,坂中畲族乡所有村庄村集体收入均突破10万元,其中村集体收入超20万元的村庄达12个,超50万元的有5个。

  值得一提的是,在坂中畲族乡内,学校教育体系从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教育设置完整,中心幼儿园、福安市民族实验小学、福安市民族中学、福安职业技术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俱全,民族文化在校园内蔚然成风。举办的二月二会亲节、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等民俗节庆活动,吸引众多游客参与,不仅推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也为该乡的文旅发展找到着力点,2022年,该乡共吸引70多万名游客,旅游收入达600多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8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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