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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民侨外委:笃学践行 创新担当 干出工作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2-12-3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本届以来,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笃学践行,创新担当,为推动全省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和台港澳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展现担当,贡献力量。

  加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省人大民侨外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打造坚强领导班子和坚固战斗堡垒。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从严抓好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委员会分党组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召开分党组会议17次,开展“学好党史、守好初心、担好使命”——“三好党支部”品牌建设,推动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向常委会党组作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民侨外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以政治引领推动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人大民侨外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同心同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民侨外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民族工作法规体系。2020年协助常委会修订了《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加强民族法治建设,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形式,积极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协助常委会2018年和2022年两次听取审议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两次审议意见均以常委会文件转送省政府办理。2020年和2021年分别开展了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专题调研和《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有力推动了全省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2022年,赴内蒙古自治区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进行调研,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的经验,推动全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凝心聚力,践行我国宗教中国化

  宗教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民侨外委始终积极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推动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19年修订了《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应当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我省宗教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法治保障。

  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和2020年分别开展了新形势下提高我省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水平的专题调研和《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民宗部门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树牢底线思维,确保全省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以“侨”为桥,画好最大同心圆

  我省作为长江以北的重要侨乡省份,侨胞、侨企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届以来,民侨外委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侨胞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侨务法治建设不断取得积极进展。

  依法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法与时转则治。2022年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在立法过程中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深入调查研究。省外赴广东、海南、福建调研,省内赴16地市开展实地调研,重点听取侨界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为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坚持开门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立法情况汇报,针对条例草案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江汀先后带领委员会到济南侨梦苑、潍坊侨史馆等单位进行侨务工作调研;听取省侨联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两次向16市人大常委会发函征求意见,并到淄博、潍坊等7市开展调研。

  ——体现山东特色。条例积极回应广大华侨的期盼和关切,对华侨的政治权益、财产权益、就业及社会保险权益等作出了规定。同时,在鼓励支持华侨积极参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适用性,为国家层面华侨权益保护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

  推动侨务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为了吸引更多的“金凤凰”落户山东,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开展了侨资企业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在优化投资环境、加大金融扶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持续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主动与省人才集团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对接。截至目前,省人才集团就高层次人才供给提供了解决方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帮助8家企业解决融资需求14.27亿元,为3家企业正在办理融资需求5000万元,受到了广大侨胞和侨企的肯定。受全国人大华侨委委托,开展了关于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的专题调研,全国人大华侨委对我省引导海外侨团成立“一带一路”侨商会联盟和护航机制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山海不远,心连千里共好

  民侨外委坚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大局,积极推动地方人大外事工作创新发展,促交流、抓创新、谋发展,讲好山东故事,发出人大声音。

  四海之内皆兄弟。为深化国际友城交往,在省外办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建立了山东省省级国际友城工作信息库。信息库主要收录了友城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数据,为省人大做好外事工作,开创外事工作新局面提供信息支撑。

  有朋自“云上”来,不亦乐乎。策划开展“云会见、云会谈、云祝贺”——“三云”活动,推动国际友城间交流逆势上扬。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名义向摩洛哥、德国、意大利等国际友好省州议会致结好周年贺信5项,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部分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先后分别与日本和歌山县议会、俄罗斯普斯科夫州、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州、韩国庆尚南道议会等国际友城议会进行对话交流5次。通过“三云”活动,培育建立起常态化的地方人大与国外地方议会之间的交流交往品牌,夯实双方友好关系,助力我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力促“朋友圈”再扩容。2022年9月,协助常委会审议《山东省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的议案》,实现了我省在中亚地区省级友城零的突破,深化了两省州友好合作关系,有力服务了国家总体外交大局。

  新征程上,省人大民侨外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民族复兴为主线,以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为着力点,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人大民侨外工作的智慧和力量。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6/202212/71c90eed-1c6d-4166-8381-28bc03a95e4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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