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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表决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12-2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荣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11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上,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
法制委员会建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城市更新工作中要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政府统筹、市场运作;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法规宣传解读,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城市更新长效机制,确保法规顺利实施。
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bg/202211/t20221128_2867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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