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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大专题视察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6月份以来,泰顺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先后实地视察位于罗阳镇的心源社工、新希望社会工作室和位于三魁镇的森林义务消防队、善伍扬志愿者服务队、百福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乡镇、部门和社会组织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我县社会治理工作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并向县政府出具视察意见,提出相关指导意见。

  一是突出培育重点。要进一步明确我县社会组织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培育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后承担起行业规范、协调、调解、扶贫等职能的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行业协(商)会、科技服务类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社会组织。依托慈善基地平台,结合“社工总站”建设,通过第三方运营、专职化运作,建立完善专业培训、技术孵化、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慈善伙伴日、社工项目督导等长效机制,不断加快完善平台建设。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在办公经费、场所方面予以支持,将重点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纳入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实施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公益性、福利性设施“公办转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和“项目冠名”等运作模式,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互动体系;依托县委党校和各级专业培训学校师资优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发展和基层治理研究院”作用,保障社工教育培训费用,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培育;加大乡镇社工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扎根基层的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开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提升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三是加强权益保障。注重提高政治地位,逐步增加社会组织代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组织开展先进社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参与重大项目实施的联合调查论证;出台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权益保障政策,明确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性质和享受的福利待遇;制定符合社工特点的人员流动、登记入户、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社区招聘等具体措施,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落实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加强社区平台建设,促进“三社联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组织及专职社工领军人物影响力,增强公众认知率和支持度,推动社会组织走向社会治理前台。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推进整合改革,规范现有组织,整合归并一批,注销一批;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巩固提升脱钩成果,清理机关部门“挂户”组织,加快政社分离;加强运营监管,通过第三方评估、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项目指导,提高项目运作能力;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运营过程的监管,分类建立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

  据悉,泰顺县近年来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社会组织从2016年的315家增长到目前约600家,服务内容涵盖了科技、文教、社会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等社会相关领域,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08/t20210802_91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