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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月19日和22日,延边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敦化市和珲春市,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座谈会上,敦化市和珲春市文明办相关负责同志就两市文明行为立法工作调研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参会人员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所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条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条例需要规范的法律责任;对不文明行为如何处罚;当前制约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突出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表示,条例的立法是为了更好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调研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会后认真梳理研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地方性法规更加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延边州公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szrd/202103/t20210331_7985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