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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助力残疾人就业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2年对于职业教育发展而言绝对是值得铭记的一年。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多次提到残疾人职业教育内容,其中明确强调“国家采取措施,支持残疾人教育机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或者联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记者注意到,每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均有人大代表关注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问题,让他们通过职业教育习得一技之长,实现个人价值,创造社会财富,是提高残疾人生活尊严感和意义感的关键举措。

  为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期,中国残联、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修订并颁布实施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其中明确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教师队伍标准,对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代表关注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托举残疾人的就业梦想,离不开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但受限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均衡等现实因素影响,我国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情况并不乐观。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透露了一组数据,我国仅15岁至17岁的残疾人就达到150万人,而2020年全国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只有17877人。这一明显的数字差异表明了现有职业教育规模无法满足残疾青年的需求。

  “残疾人职业教育是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脱贫增收的重要途径。”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高莉多年来一直关注残疾人教育,尤其是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她认为,残疾人职业教育是一种有“温度”的教育模式,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将有利于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残疾人通过就业创业进一步融入社会和全面发展,也能够让残疾人过上更有尊严、更有意义的生活。

  高莉以安徽省为例称,据2020年安徽省残疾人职业教育报表统计,全省共有4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327名毕业生中有295人顺利实现稳定就业,就业率达90%。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2017年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要着重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职业学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设置符合残疾人身心特性和社会需要的专业,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努力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更好融入社会。

  2018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普及水平与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意见特别提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适合的中等职业教育。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末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是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最主要方式,但修订前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颁布于2007年,其中很多内容都已不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残疾人职业教育需求。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认真分析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情况和存在问题,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征集各省残联、残疾人职业院校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最终对2007年制定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明确办学规模和教师队伍标准

  教育发展离不开教师队伍建设,一直以来,师资力量薄弱都是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高莉在调研中了解到,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生师比高达14.44:1。特殊教育教师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培训机会少、晋升难度大。此外,特殊教育津贴地区差异较大、比例不高,安徽、贵州等地方仅按照15%执行特殊教育津贴,种种因素导致很难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

  针对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高莉曾建议相关部门要对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必要条件进行明确,方便各地操作执行,切实增强残疾人职业教育保障能力。

  《设置标准》对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提出了最低标准,教职工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5,专任教师数不低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60%,专业课教师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60%。

  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设置标准》明确,“双师型”教师不低于本校专业课教师数的5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具有专业背景的硕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不低于10%。每个专业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两人。

  为了让残疾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更加便利,《设置标准》明确规定,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残疾人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校园、校舍和设施,且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国民看来,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在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中同样不容忽视。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都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记者注意到,《设置标准》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学校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教育教学与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及适合各类残疾人学习的教育教学资源,并参照同类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建设数字校园。

  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

  记者注意到,《设置标准》贯彻落实法律规定,把职业培训纳入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职能范围。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应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

  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使得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体制框架更加完善,同时要求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育人机制,结合残疾人身心特点和就业市场需求,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并根据国家政策推行1+X证书制度。

  学校软硬件建设离不开经费投入保障,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成本一般要高于普通职业教育,此前一些学校存在的设施差、师资弱等问题恰恰是由于经费难以保障所致。

  对此,《设置标准》提出,学校办学经费以举办者投入为主,企业、社会等多渠道筹措落实。地方应充分考虑残疾人职业学校班额小、教育教学成本高、无障碍建设维护支出多等实际情况,制定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在此前的调研中高莉发现,江苏、山东、浙江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较高;而安徽、贵州、陕西、新疆等中西部地区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相对偏低。她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力度,支持院校发展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12/b7c32d19f61a44d982eb48b50ecf71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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