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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山相映 伴绿水前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综述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铿锵前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领域制定修订20多部法律、开展10次执法检查,以实际行动推进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生物更多样、环境更优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发展阶段,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战略部署。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任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围绕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以钉钉子精神连续5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既完善法律制度,又抓好法律实施,形成立法、监督同步推进局面。

  在立法方面,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多部生态环保法律,将“绿水青山”写进法律,把“美丽中国”照进现实;在监督方面,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连续5年开展10部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6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10次带队赴地方检查,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

  天更蓝: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8月16日,北京天朗气清,小朋友在北京永定门公园内玩耍骑行。摄影/新华社 鞠焕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同样在2018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新以来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聚焦着全社会的目光。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栗战书委员长明确指出,“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贯彻落实”“推动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切实贯彻,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栗战书委员长担任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组长,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赴8个省区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到26个地市,召开29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107个单位和项目。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检查组设立随机抽查小组,在生态环境部的配合下,事前暗访摸排线索,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共对12个城市38个企业和工地进行了抽查,发现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问题,形成了20多页的随机抽查情况报告。

  执法检查报告不光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应对之策,既有理论指导,也有操作建议。结合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在约两个半小时的专题询问中,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积极应询,直面问题,共商对策。此后,在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进行了打包修改,以密切配合机构改革方案,大气污染防治法赫然在列。

  可以看出,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年间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完成法律修改,足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之快、工作作风之实。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从“雾霾重重”到“蓝天常在”,全国空气质量改善取得了历史性成就。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了34.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率达到了87.5%,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值由2015年的46微克/立方米降至2021年的30微克/立方米,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

  山更绿: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在整个生态系统里,山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存在,有着特别的价值。每到山区,习近平总书记总要叮嘱保护生态环境,让青山常在,永远造福人民群众。

  2020年4月21日中午,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深山里的蒋家坪村女娲凤凰茶业现代示范园区,在同几名茶农亲切交流之后,他深情指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山间有林,方是青山。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有着十分重要的分量。

  以法治力量守护冷绿万顷。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森林法,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写入第一条,在总则中明确将“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为了体现这些基本原则,还新增诸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等内容。此次森林法修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使森林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冬日,云南昆明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内,水杉林色彩艳丽,景色如画。新华社记者 胡超 摄

  提到作为“地球之肺”的森林,就容易想到与其密切相关的湿地。湿地是重要生态系统,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被誉为“地球之肾”。

  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在湖北武汉举行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并发表致辞。他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湿地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湿地面积达到5635万公顷,构建了保护制度体系,出台了湿地保护法。

  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为更好保护管理湿地,湿地保护法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还对泥炭沼泽和红树林湿地进行了专门条款的规定。

  勠力同心,成绩斐然。过去十年,我国累计完成造林9.6亿亩,森林面积增长7.1%,森林碳汇增长7.3%,达到每年8.3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我国新增湿地面积1200多万亩,湿地总面积超过8亿亩。

  水更清:守护生存之本、文明之源

  让水更清,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的一件大事。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深刻指出:“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

  长江之畔,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黄河岸边,他殷切叮嘱“更加珍惜黄河,精心呵护黄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考察时极为关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始终。

  

  2022年5月22日,初夏时节,长江巫山段水清岸绿,宛如画卷。新华社记者 王全超 摄

  让水更清,离不开水污染防治。2019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栗战书委员长强调,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也是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分为4个小组,分赴8个省份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执法检查组还委托中国工程院承担此次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为执法检查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自此,引入第三方评估成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确保执法检查科学、专业、客观、权威的重要手段。

  说起水,就绕不开“母亲河”——长江。随着长江流域长期不合理的开发利用,长江“病了”,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奔赴长江沿线实地考察,并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他指出,长江保护法治进程滞后,要抓紧制定一部长江保护法,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法可依。

  以流域立法规范长江保护修复的方方面面,成为治理长江的必然要求。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江保护法,至此,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应运而生。长江保护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写入总则;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到压倒性位置;以国家和地方流域统筹协调机制为核心,确立了长江流域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法律一经公布,社会各界就普遍对其给予高度评价,称其从结构到内容较为系统完整,最大限度地达成了各方共识,为流域立法“开了好头”。

  用人大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1年6月,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不到半年的时间节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6月底,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仅一年半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启动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6月30日至7月4日赴湖北进行执法检查。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推进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法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全长5464公里,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横跨东中西部,我国的另外一条“母亲河”——黄河,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针对黄河流域各种特殊问题,对特定区域、特定问题规定特别制度措施,力保黄河安澜。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各方合力下,我国水污染防治、流域治理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2021年,全国地表水I—III类断面比例达到84.9%,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1.2%,“微笑天使”长江江豚频繁亮相,一幅幅人水相亲的画面动人心弦。

  土更净: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过度开发利用造成的土壤污染成为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

  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松花江流域和辽河流域土壤肥沃,自然资源丰富。图为辽河干流起点风光。新华社记者 姚剑锋 摄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保护土壤环境,是党中央确定的重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的民生工程。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改变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缺乏专门法律规范的状况,织密织严了土壤环境的“保护网”。

  土壤污染防治法共7章99条,其总则明确要“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法律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创造性地提出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刚实施一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开展执法检查,其目的就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法律责任,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

  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2020年8月至9月,分为3个小组,分别赴6个省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所到之处,执法检查组带头宣讲,号召各方面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提到“吃得放心”,就绕不开“耕地中的大熊猫”——黑土地。中国的黑土地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约2.78亿亩,是中国最肥沃的土壤和最大的商品粮基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

  为了守护好国家的“粮仓”,2022年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黑土地保护法,以38条内容规范黑土地保护的方方面面,开启了黑土地保护的新篇章。据悉,在世界四大黑土区中,我国是唯一一个通过专门立法来保护黑土地的国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2021年4月,国务院相关报告指出,三年间,有关部门累计完成1865个污染源整治,30个省(区、市)依法建立并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全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生物更多样: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

  人生天地间并非孤屿,不光水光山色与人亲,万类霜天更是大自然的馈赠。

  “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这样强调。

  

  2022年11月,越冬黑颈鹤陆续飞抵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华社照片摄影/吴太平

  为了更好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本届常委会启动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工作。今年8月30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同时健全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机制,回应了社会公众关切。

  青藏高原是珍稀野生动物的天然栖息地和高原物种基因库,是我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青藏高原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站在保障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历史高度,坚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抓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守护巍巍高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列为今年的重大立法任务。今年7月,栗战书委员长率队赴西藏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进行调研。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已经于今年8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共7章64条,提出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基本原则、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等内容。

  此外,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生物安全法,完善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制度,积极回应生物安全面临的新挑战,成为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和统领性法律。

  大熊猫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1114只增加到1864只;朱鹮从发现时的7只,恢复到5000余只;藏羚羊从几万只恢复到目前的30多万只……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保护体系,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1%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部分珍稀濒危物种野外种群逐步恢复。大道笃行系苍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一个生机勃发的美丽中国呈现在人们眼前。

  环境更优美: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使我们的国家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祖国大地上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优美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次法律修改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践需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导向是此次修法的一大特点,如生活垃圾分类、医疗废物处置、塑料污染防治等当前最为棘手的问题,法律都作了针对性修改完善。

  

  9月1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淝南家园幼儿园小朋友在开学第一课上参与垃圾分类环保小游戏。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 摄

  徒法不足以自行。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同年10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这一系列工作,既肯定了法律实施成效,也指明存在的问题,给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有关部门改进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2022年6月,国务院有关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全国297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77.1%,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较2019年增长39%。同时,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已经实现。

  优美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宁静与和谐。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保护公众健康放在首位,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生活噪声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被誉为“宁静环境的守护神”。

  2022年1月14日,栗战书委员长在生态环保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相关法律达到31件,还有100多件行政法规和1000余件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也是对本届以来执法检查工作成效的一次总结评估。栗战书委员长指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系列巨大成就,一个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正在从蓝图一步步变成生动的现实。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铿锵前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润物无声地融入了全民的日常生态观念和实践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等深富内涵的经典论述,早已成为人民群众入脑入心、耳熟能详的金句。

  立法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提供坚实支撑。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凝聚着长期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共识。一部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相应领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就会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带动思维理念的转变。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修法与青山相映、伴绿水前行,展示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无与伦比的生命力。

  监督工作带动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提升。栗战书委员长强调,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每一次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都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保问题,紧扣法律规定,强化持续监督和跟踪问效,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累了有益经验,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在执法检查开展的同时,在“学习强国”平台也开展相关法律专项答题活动。本届以来,超过1.78亿人次参加6部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执法检查专项答题,显著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0部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开展执法检查。制图/陈玉叶

  牢牢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2年9月14日至15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两山”理念的发源地湖州召开。在座谈交流中,大家纷纷表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容丰富、内涵深邃,做好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在持续跟进学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的理解把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讲好“美丽中国”的精彩故事,见证伟大思想领航时代。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宣传方式方法,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办好《中国人大》杂志和中国人大网,推进“刊做深、网做大、微信做活、微博做精”,依托“刊网微端”全媒体发布生态环保领域新闻4665篇,推发各类原创深度报道226篇,点击量超过1.3亿,得到生态环境部和各地人大官网官微的广泛转发。

  本届以来,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连续开展,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组织中央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大力宣传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治进程,已成为我国影响广泛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宣传舆论品牌。

  ……

  征程漫漫,大道如砥。过去十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三个前所未有”:决心之大前所未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之大前所未有。

  过去五年的工作、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根本在于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栗战书委员长在讲话中指出,“这几年,全国人大最大的变化是党的领导加强了,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近更紧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原则,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是抽象的,是具体的、实在的,生动体现在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保领域的履职足迹当中。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用环环相扣、久久为功的务实举措,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生物更多样、环境更优美,不负人民厚望,担当时代重任,交出一份沉甸甸的“高分答卷”。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这个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扎实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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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211/4ca30f8992d44710964fe4ca4b3f69c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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