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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立法的开放之门更加敞亮通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机制成效综述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有力保障,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为进一步拓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多层次、多领域的新闻发言人机制。2019年7月,在栗战书委员长的关心支持下、在王晨副委员长的亲自指导下,经中央宣传部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发言人机制。

  三年多来,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积极稳妥开展人大对外发声工作,加强涉人大立法方面的舆情研判和引导工作,及时就有关问题表明态度、说明情况、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对外发声和立法宣传工作实现良好开局。截至目前,法工委已通过发言人机制以不同形式发声60余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胡健表示,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发言人机制已成为法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也成为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服务保障立法工作大局,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中国法治故事的重要渠道。

  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增强立法公开性透明度

  “为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介绍立法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法工委建立发言人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记者会。”2019年8月21日,法工委召开首场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介绍了发言人机制的设立初衷和主要形式。

  从此,在每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定期举办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及时权威发布立法修法信息、近期部分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深入细致解读相关法律的核心制度和重要条款,回答记者提出的涉立法热点问题,成为“常态举措”。

  

  2019年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首场发言人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摄影/胡健

  比如,最近一次召开的记者会上,法工委发言人通报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黄河保护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等多部法律案的主要立法情况,针对近期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和黄河保护法草案,逐一通报了参与的公众人数、立法意见数量、来源种类、建议内容和采纳情况。

  “法律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对于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予以梳理分析,吸收合理意见完善法律草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才能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胡健表示,通过法工委发言人例行记者会,畅通渠道、创新方式,及时向公众反馈征求意见的吸收采纳情况,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密切互动中让立法工作直抵民心、载满民意。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及时进行权威发布,记者会上回答媒体提问,回应公众关注的各类涉法热点问题也是“必备环节”。

  “减负减负,越减越负”曾经是困扰教育的痼疾。伴随着国家“双减”政策的出台,外界十分关注当时正处于审议程序中的家庭教育法草案如何帮助家长破解“焦虑”。2021年8月13日的记者会上,发言人介绍称,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草案进一步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给“内卷”中的家长吃了一颗定心丸。

  电信网络诈骗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作为一种可预防性的犯罪,前端防范很重要。”在今年8月26日的记者会上,对于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如何加强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法工委发言人回应,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个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

  

  2022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摄影/林哲思

  梳理每一场记者会可以发现,发言人回应的社会关注话题范围十分广泛,既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成绩单、涉港法律问题、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进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重大主题,又更多涵盖了教育减负、电信网络诈骗、广场舞扰民、医患关系、“大数据杀熟”等诸多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

  据统计,截至目前,发言人共举办15次记者会,累计邀请来自50余家境内外媒体的记者440余人次参加,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100多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及时向公众通报相关重要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及时主动地发布新闻信息、阐述观点立场,在舆论引导中把握主动。”胡健表示,法工委发言人机制承载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法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的价值追求,有利于立法工作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不断创新完善机制,用心用情讲好法治故事人大故事

  作为立法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的重要阵地,法工委发言人机制紧紧围绕党中央宣传工作部署,结合重要立法工作组织专题采访、集体采访,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广度做好立法宣传工作,用心用情讲好人大故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全国人大组织法作出修改,将坚持全过程民主和代表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写入法律。

  那么,如何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法工委负责人在2021年9月17日的“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专题报道中给出了答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的修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书写在法律条文中,更深深扎根于中华大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一列列穿行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百姓家门口之间的立法“直通车”。

  为进一步发展好联系点制度,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举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专题宣传报道,介绍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生动民主实践及探索创新和有益经验,充分展示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在畅通公民参与立法渠道、提高立法质量、推动法律实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次专题报道共吸引了22家媒体参与,刊发原创性稿件55篇,社会反响热烈,也鼓励着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民主立法进程中来。

  社会关注度高、话题性强的还有重点领域的立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例,修订草案初次审议后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内共有19028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2629条意见,约占网上意见总数的44%。

  为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5月26日,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实施之际,法工委社会法室负责同志第一时间接受集体采访对有关问题表明态度、说明情况、解疑释惑,阐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侧重于权益保护,通过积极施策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则侧重于教育挽救,通过尽力采取措施尽可能帮助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顺利地回归社会,成为合格的人才。

  像这样在重要立法工作的节点,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组织的集体采访还有很多。发言人和有关室同志对相关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亮点问题进行介绍,力求把法律制度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推动法律有效实施。

  据胡健介绍,自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建立以来,法工委145人次配合媒体开展各类专项宣传活动115次,积极稳妥地进行涉人大立法方面的舆情研判和引导工作。特别是前不久“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全面展示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宪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取得的成就和进展,社会反响热烈。

  “法工委发言人机制是在常委会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如今,这一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以鲜活生动的方式讲述着中国人大故事,已成为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全民守法的重要渠道。”胡健如是说。

  敢于斗争积极作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除例行记者会外,三年多来,法工委发言人机制还多次以接受采访、发表谈话等方式,就重大涉法问题不定期对外发声24次。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及时阐明涉港立法、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的基本原则和重大意义,总结外商投资法等重要法律实施效果等,就境外对我涉法问题的抹黑歪曲予以回应反击,掌握舆论主导权。

  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同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大会决定,制定香港国安法。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的规定,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明确完善选举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素内容,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法工委负责人、法工委发言人在有关法律和决定出台前后,及时对外发声,对“港独”与境外反华势力施以反击,正确引导舆论方向,推动“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行稳致远。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近年来,以国家安全为使命的立法行动高歌猛进,构建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2021年4月14日,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法工委发言人和有关室负责同志接受媒体专题采访,介绍了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取得的显著进展,并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及时、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各种不稳定因素相互交织。2021年6月10日,反外国制裁法通过,有海外媒体记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和担心:“反外国制裁法的制定与实施,是不是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出现了调整?”法工委负责人专门及时就此作了回应。一方面,“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反击某些西方国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我国同样高度重视扩大对外开放方面的法治建设。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正是促进外商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力法治保障”。这一回应打消了外界的顾虑,也体现了我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坚定决心。

  “围绕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敢于斗争、积极作为、主动发声,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发言人机制的职责所在。”谈及重大涉法问题上的对外发声,胡健表示,“法工委通过发言人机制,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引导,掌握涉我舆论主导权,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向外界展现出自信、开放、透明的良好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提升宣传质效

  设立三年多来,从紧扣常委会会议节奏定期召开发言人记者会,到第一时间就社会热点涉法问题进行回应;从做好普法宣传用心用情讲好人大故事,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围绕国家核心利益主动发声……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不断丰富完善,凸显勇于开拓进取、主动创新应对和处理各种问题与挑战的责任担当。一系列不凡表现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肯定支持。2021年底,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法工委发言人机制表现出较强的履职能动性,以立法宣传工作为基点,拓展各类涉法职能。除了发布立法信息的日常功能外,法工委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涉及立法和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发挥了普法宣传功能。”公众普遍认为,从幕后的立法工作者,到台上频频发声的发言人,一个更加开放和自信的法工委出现在公众面前。同时,也有研究人士关心法工委发言人对外发声的性质和效力问题,并对机制的进一步探索创新寄予厚望。

  对此,胡健表示,法工委发言人对外发声符合新闻发布规律的履职行为,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和法工委立法工作机构的职责,是立法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法工委发言人就涉立法问题对外发声,回应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有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问题,是经过慎重研究的,对法律特别是立法原意的理解是比较权威的,有利于凝聚共识、宣传和普及法律。

  据介绍,下一步法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以下几方面提升发言人机制的立法宣传质量和效果:

  一是不断丰富发声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更好展示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特征和经验,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更好讲述中国立法故事、人大故事、民主故事。

  二是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敢于发声、善于发声,有力支持和配合涉外法治斗争。

  三是及时准确发布立法信息、主动高效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对外发声的主动性、及时性、系统性,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能见度、见报率、出镜率,把法律制度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全民族的法治信仰,努力在“八五”普法中再创新绩,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胡健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继续发挥这一机制的重要作用。”

  (转载应当完整、准确,并注明来源和作者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212/3581078d48454973b341c9e0711edd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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