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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长治市《山西省信访条例》 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人大

  

  

  7月14日-15日,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叶增强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调研组,就《山西省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修订完善工作在长治市开展执法调研。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及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山西省信访条例》实施情况,各单位及部分人大代表结合各自在实施该条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修订完善该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认真听取汇报,并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叶增强对我市实施《山西省信访条例》情况及信访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实施《山西省信访条例》方面,宣传力度大,工作扎实细致,亮点纷呈、效果显著。调研组将会对此次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整理,形成调研报告,为修订完善《山西省信访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王耀表示,我市将以此次执法调研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既要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又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行为;二是不断深化对信访工作目标任务的认识,敢于担当、依法作为,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加强条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克服推诿扯皮、简单应付、效率低下等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真正做好信访这一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信访工作成效的试金石,真正把信访的制度优势转变为社会治理的效能,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sxpc.gov.cn/shixrd/202107/t20210719_115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