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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强化“四个突出”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进一步强化“四个突出”,推动党史学习走深走实,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一是突出理论学习,用心感悟思想伟力。制定实施《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用心感悟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为国为民的伟大贡献、矢志不渝的初心宗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机关各级党组织及时制定党史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沂蒙红嫂俺的娘》等红色教育影片,到昆嵛山党性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参加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在人大简报、微信公众号、人大网站上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通过机关电子屏和有声图书墙,刊播《党史大事记》《党史上的今天》等系列宣传片,推动党史学习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领导带头,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开展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成员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各委室负责人在党史“学、讲、懂、用”等方面主动示范引领,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梳理总结“十三五”以来人大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亮点经验。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精心组织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党史学习和交流研讨。筹备开展市人大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庆党百年华诞”活动,进一步浓厚党史学习氛围。

  三是突出为民履职,提升实践活动效果。发挥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群众联系密切的独特优势,结合社区双报到、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在党史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执行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反家庭暴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148件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筛选,选定关于加快出台城市养犬条例、加大市区交通拥堵治理力度等25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早办快办、办实办好,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为民履职、为民服务上。

  四是突出使命担当,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中,与提升工作执行力、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聚焦“1+233”工作体系,更有针对性地履行好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职责。常委会党组成员深入海上世界等重点项目现场督导,靠在一线抓好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制定实施《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完成一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司法领域监督,推进省级生态环境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和打击虚假诉讼、提升民事案件执行质效等工作,在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积极贡献人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8/202105/751925f8-d487-40ef-86b3-d4eaf68e3cf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