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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107/09c860b3-c14c-44ac-b153-ca6ef3a843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