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留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华刚、副主任刘海涛、杨荣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郭绵、县林业局、秦岭办主要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本辖区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青桥驿、马道、火烧店、留侯、江口、武关驿等镇,实地查看了蔡家坡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马道村森林病虫害防治、中西沟村污水处理站、望星台村垃圾填埋场、火狮路提升改造植被恢复、营盘足球运动中心及农家乐(民宿)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柴关岭退化防护林修复、大熊猫国家公园长青分局桑园管护站和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南河街村黑营坝鑫科食用菌产业园废旧菌筒回收利用等情况。在各检查点现场听取了相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汇报,同基层人大代表和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听取了林业(秦岭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听取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副县长郭绵就全力支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留坝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检查组认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留坝的立县之本,是留坝最大的民生,是留坝更加美好的未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各项规定,以中省环保督察、巡视巡察、省秦岭生态保护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省市人大视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夯实整改责任,落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落实部门法定职责、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合作联动执法及矿山生态修复、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检查组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条例普法宣传,形成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氛围。要认真落实法定职责,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采取多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惩处违法破坏行为。同时,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保护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发展,防止“一刀切”、“一边倒”现象。要深入研究秦岭山区“三生”融合发展,在保护好秦岭的同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推动留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元植 马倩)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jdzh/1381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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