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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革命文物精品展览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省博物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革命文物精品展览项目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展示和发挥革命文物在爱国主义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充分发挥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作为党和国家红色基因库的重要作用,加强教育职能,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

  二、申报要求

  (一)主题要求。

  1.依托革命文物资源设立的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展陈创新、展品丰富的陈列展览。

  2.能够反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独立和争取人民自由的英勇斗争。

  3.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历程。能够阐释和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伟大成就和历史贡献。

  (二)数量要求。

  各市(州)可申报3-5个陈列展览(基本陈列、临时展览均可)。

  (三)时间要求。

  1.已经开放的展览。

  2.尚未开放但能于2022年8月1日前开放的展览。

  3.临时展览展期原则上应不少于三个月。

  三、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交。

  1.申报单位严格按要求填写《2022年革命文物精品展览项目评选申报书》。

  2.陈列展览大纲文本:包括展陈主题、展陈定位、展陈内容、展陈结构等。

  3.展品目录及照片:展品目录需包括展品的名称、年代、尺寸等相关信息。提供重点展品的高清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4.展厅实景:包括展厅环境、沙盘模型、展览现场的文化互动设施、文艺表演等。

  (二)选择性提交。

  1.形式设计稿:包括展陈方式、风格设计、空间布局、艺术形式设计等。

  2.媒体报道材料: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报道形式均可。

  3.配套文化服务:展览相关配套出版物、文化衍生品等,提供照片并配文字说明。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市州。

  2.各市(州)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申报项目的汇总并进行初核后将正式文件和汇总表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送省文物局,其他材料发送电子邮箱。

  3.省文物局委托吉林省博物馆协会,于8月份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选。9月省文物局将对获奖项目进行发布和推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林省文物局革命文物处

  郭美晴

  联系电话:0431-85614322 15754311450

  电子邮箱:345922061@qq.com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物局

  2022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hhlyt.jl.gov.cn/zwgk/tzgg/202207/t20220701_8497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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