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监督纵横 > 正文

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修订《自治区信访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2-06-17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第34次会议要求,6月8日至10日,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组赴和田地区对修订《自治区信访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同时,结合信访条例修订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区人大代表作用,以“走进代表之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主题,开展党日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哈德尔别克·哈木扎参加活动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组先后到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田市人民法院、墨玉县接待中心、司法调解站等地走访调研,听取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墨玉县政府和信访工作机构相关工作汇报,了解信访工作情况;同时,围绕信访条例修订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和信访工作中积累的新疆特色枫桥经验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汇集民智,反应民意,收集第一手立法资料。

  

  

  

  调研期间,社会委党支部联合和田地区人大、墨玉县人大在托胡拉乡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绍来意,明确调研目的,强调走进托乎拉乡代表联络站,与人大代表一起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促业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联系群众的作用,坚持民主立法、坚持问法于民,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信访条例修订全过程,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体成员庄严肃立、齐唱国歌,用嘹亮的歌声、坚定的旋律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和祝福;面对党旗、举起右拳,以洪亮的声音、激昂的斗志重温入党誓词、重问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全体党员集体观看墨玉县托乎拉乡人大代表履职纪录片;与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了解群众困难诉求,掌握基层群众信访工作的成功经验、征求修订信访条例的意见建议。

  

  

  

  哈德尔别克·哈木扎强调,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全体党员干部要牢记为民初心,厚植人民情怀,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融入到信访工作中,积极回应人民期许,解决人民困难诉求。要准确把握党中央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持续完善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推动自治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家一致认为,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需要赢得人民信任,得到人民支持。要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多解民生之忧,多谋民生之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凝聚起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的磅礴力量,为在新时代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ww.xjpcsc.gov.cn/article/2196/jdsc.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