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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喀什地区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06-14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6月5日至6月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索跃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走进喀什地区,就喀什地区实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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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上午,执法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喀什地区行署、喀什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进行座谈交流。检查组成员围绕《条例》职责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单一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方面进行询问,喀什地区相关部门进行详细解答,在“一问一答”中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还对喀什地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档案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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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先后到喀什市恰萨街道盘橐村检查了民族团结宣传队、石榴花服务队宣传《条例》、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情况;在地区民族团结示范街道——喀什市吾斯塘博依街道检查了民族团结嵌入式一条街、民族团结好民宿《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在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检查了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民族团结好小区微创活动开展情况;在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叶汗里村检查了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情况;在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喀什市税务局检查了“党建+民族团结+税收宣传”活动开展、民族团结文化培育情况;在喀什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喀什市第十二中学检查了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施青少年筑基工程情况;在喀什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艾提尕尔清真寺检查了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情况;在自治区、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南达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情况;在兵团、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草湖镇)检查了民族团结进团场、进连队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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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通过视频方式对《条例》进行了深度解读,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喀什地区地、县、乡统战、民宗部门干部,喀什市直单位领导参加培训。

  

  喀什地区人大工委、行署领导陪同检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参加互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 周江华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ww.xjpcsc.gov.cn/article/2174/jds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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