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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召开《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2-06-03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在已经多次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近期,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又召开专题学习会,由办信处处长黄维庆同志、来访接待处处长王小莉同志领学《条例》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

  《条例》是党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构建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专题学习会上,王小莉同志和黄维庆同志逐条梳理与接待群众来访和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有关条款,结合日常办信接访相关案例,提出接谈、录入、转交、督办、回复等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建议。与会同志就工作经验、转交督办、态度作风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信访办公室主任王建娥指出,王宁同志对机关青年干部学习成长十分关心,提出了殷切期望。我们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由两位处长领学有关内容,就是贯彻落实王宁同志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两位同志分析新旧对比,划出工作重点,分享接谈技巧,强调注意事项,对于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具有启发意义。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坚持党对人大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人大信访工作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常委会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修订《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及配套制度规定,全面提升人大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使命。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hybd/202206/t20220602_4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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