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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22年全省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用户手册见人社厅官方网站)

  二、受理范围

  按照省人社厅相关规定,2022年我评委会受理范围是:

  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评审馆员、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评审馆员、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从事群众文化专业工作,评审馆员、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从事艺术专业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文学创作、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师、剪辑、动漫游戏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评审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和正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

  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现在编、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吉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进行申报。(见人社厅官方网站)

  (二)聘任年限要求

  省级受聘本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市州级受聘本专业级技术职务满4年、县(区)级受聘本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申报要求

  为有效缓解取得资格人员过多与岗位职数有限之间的矛盾,省直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各单位继续执行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人员30%的申报制度(各单位如某层级岗位职数空余大于30%的,该层级可按空余职数额度申报)。

  四、申报程序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报名时间请关注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jl.gov.cn/gg/202109/t20210913_8216020.html),厅直属各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前。

  五、评审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省职称评审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评审条件规定的专业名称申报。

  (二)收费标准: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费为300元,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费为200元。(网上申报交费)

  (三)评审结果在省文旅厅工作信息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四)根据人社厅要求,评委会需对所属专业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审核,各单位应做好上述材料的原件收集工作,原件上报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是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职称评审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主动向有关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hhlyt.jl.gov.cn/zwgk/tzgg/202205/t20220531_8462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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