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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城环资委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讨论会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组织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为高质量立法积极贡献四川力量。

  

  

  

  为坚决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指示要求,5月20日,省人大城环资委专题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讨论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军主持会议。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认为,青藏高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我国境内面积约26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世界海拔最高的高原,被称为“世界屋脊”、“世界第三极”;是中华民族的摇篮-黄河、长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对于加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青藏高原在我省面积约25.49万平方公里,分布在47个县,占全省面积约53%,占整个青藏高原面积约10%。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制定实施,必将对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会议指出,省直相关部门对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本领域相关工作职责和重点,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提出了很有见地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城环资委将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报送全国人大。

  会议就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指示,立足四川实际,着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长远发展,进一步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提出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作出安排部署。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hybd/202205/t20220523_41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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