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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着力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量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物业服务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百姓福祉,对于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社区稳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意义重大,是省委高度重视的民生焦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省人大常委会将《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要点,5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作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实施联合检查,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将人大执法检查同专项法治督察结合起来,拓展了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执法检查组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从社会各界收回有效调查问卷23025份,反馈问题和建议2万余条(含重复项),充分反映出老百姓对物业服务管理的普遍关注和强烈期盼。执法检查组探索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有效结合,通过热线电话、秦闻APP和抖音号等十大方式,累计参与网友、读者达600万人次,征集有效意见建议1000多条,既听取了民意诉求,又宣传解读了《条例》,拓展了人大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坚持党建引领 激活业委会自治作用

  我省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积极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全省建立党组织的物业企业占比15.4%。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指导推动辖区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法监督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要加强对业委会人选的推荐和审核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委会成员。要提高业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鼓励有条件的业委会成立党小组,推广实施“红色物业”培育计划,促进业委会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遗留问题是造成业主对物业后期管理消极对抗和强烈不满的矛盾源头。执法检查组建议,要用好用足国家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机遇,严把房产建设质量关、小区规划设计关,从源头上减少因违规违建引起的矛盾纠纷。要梳理各类小区存在维修资金使用难、停车难等问题清单,并推动问题加快解决。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街办、业委会和物业企业解决垃圾站、充电桩设立难等问题,定期排查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抓紧调研摸底,适时将相邻的“小、旧、散”小区合并为一个物业服务区域,着力提升老旧小区功能和环境。

  加大监管力度 着力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量

  多数业主反映物业服务质量与价格不匹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物业企业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对标《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规范细化的服务标准,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全面落实服务管理质量主体责任。要规范物业从业人员行为,提升物业管理质量,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要完善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体系,建立行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企业转变服务理念,提升为民服务意识。要发挥抓点示范作用,通过树立和宣传优秀物业企业,引导提高全省物业服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夯实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九龙治水”现象普遍,执法监管未形成合力,综合协调和投诉联动长效机制缺乏,对一些违建、乱收费、设备安全隐患、消防通道占用等难点问题久拖不治。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完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及时出台《条例》配套制度细则,解决物业服务管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要加大对恶意拖欠或拒交物业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并建议纳入个人征信记录。要建立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物业投诉受理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纠纷协调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社区。

  (编辑:元植 马倩)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jdzh/1371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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