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全国工作 > 正文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郑州开封调研监察官法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河南人大网记者 谢岚)9月17日至18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副主任委员李伟一行,在郑州市、开封市就监察官法立法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宁、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范修芳等陪同调研。

  

  

  座谈会现场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郑州市、开封市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的方式,从合理界定监察官的范围,明确监察官的任职条件、选用方式和待遇保障,完善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等方面,听取了解相关部门和法学专家的意见建议。

  

  

  吴玉良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调研组指出,制定出台监察官法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监察官法的制定,有利于将监察官的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广泛听取基层的问题、困难和建议,反映人民的意愿,才能实现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有机结合。

  

  

  座谈会现场

  吴玉良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监察官法的重要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法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制定出一部管用、好用的良法。要落实从严管理要求,坚守责任法定位,明确监察官法定职责,细化考核内容,引导监察官依法用权、秉公办事。要坚持改革创新,结合监察工作特点规律,科学设立监察官管理机制,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使立法符合实际需要、体现监察特色。

  

  

  张维宁主持座谈会

  张维宁表示,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调研组一行的调研活动对我省监察机关把握理解监察官法立法要义、做好监督工作和依法履职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思维和创新性改革意识,通过共同努力,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法治效能。

  

  编辑:席茜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1/04-07/75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