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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认定首批6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 最高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7月8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鼓励吸引跨国公司在豫设立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我省认定首批共6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阿维亚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凯美龙精密铜板带(河南)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中西分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

  什么样的企业才能称得上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地区总部是指跨国公司在河南设立的、履行跨省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部型外商投资企业。总部型机构指虽未达到地区总部标准,但实际履行地区总部相关职能的外资企业。以此次被认定为总部机构的华润电力中西分公司为例,其位于郑州的公司总部,跨区域负责河南、陕西、青海、甘肃四省的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管理资产规模超400亿元。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在本地区设立区域总部,主要目的就在于希望通过总部经济强大的带动力,吸引资金、人才和技术大规模流入。”该负责人说。

  此次被认定为地区总部的凯美龙公司即是生动的例证。作为技术附加值极高的高端制造类企业,凯美龙在河南、上海、重庆三地中选择将总部公司设立在我省的新乡市,不仅一举带来2.8亿美元的投资额,且因引入德国先进生产技术,进一步围绕铜深加工产业延伸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成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招牌。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博士郑广建认为,开展总部经济机构认定,是新时代我省加快制度型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的生动实践。在加快推进现代化河南建设进程中,通过培育和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有利于我省提升市场主体素质、提升经济的集聚和辐射功能、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记者孙静)

  编辑:席茜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1/07-09/113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