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内参 > 正文

让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

发布时间:2022-05-2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我省有622.3万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6%。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5月7日下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菲出席会议并讲话。

  “十三五”以来,我省将63.9万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7.93万名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为82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106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近6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7%以上,帮助7885名失业残疾人实现就业,为11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重点围绕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残疾人事业领导责任的情况,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权益、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方面的保障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赴成都、雅安、眉山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自贡、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广安、达州、凉山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人大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王菲指出,要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在发现问题中推进整改落实,让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刚性,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王菲强调,在本次执法检查中,要做到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一法一实施办法”中至少有23条、省实施办法至少有30条涉及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涵盖了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重点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残疾人面临的康复、教育、就业、生活等实际问题。“一法一实施办法”中明确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给予补助或资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等;我省实施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进行救助、补助或补贴,要重点围绕解决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让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会上,省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经信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残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了贯彻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有关情况。

  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郑树全主持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民宗委、省人大经济委、省人大外侨委、省人大预算委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hybd/202205/t20220510_4150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