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 常委会预算工委:“六措并举”不断推动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推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是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保证行政事业任务完成和计划实施;对于节约国家资金,充分发挥行政事业资产效能,实现资产合理配置;对于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资产流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省委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创新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稳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2019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以下称《规划》),对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2018-2021年,每年在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2022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同时,对行政事业性等四类国有资产,在规范报告基本内容、扩大报告范围、完善报表和评价指标体系、夯实报告基础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强化监督调研。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根据《规划》确定的年度审议议题,每年初制定专项工作调研方案,明确调研主题和内容步骤,采取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选择5-7个市州、县市区开展小切口式的实地调研,其他市州开展书面调研,并召开省直部门调研座谈会,了解省本级和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总量、布局、结构和国有资产变动、收益、负债等基本情况,以及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汇总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有关报告时参阅。
三是创新监督手段。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聚焦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点十面”工作部署,以“摸清家底子”为主题,持续开展行政事业性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用心用情用力助推打造“一点十面”工作品牌。下一步,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着力在深化均衡性、融入性、针对性、联动性方面下更大功夫,深化拓展调研内容,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抓深入抓具体抓落实,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等四类国有资产家底、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向人民群众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听取和审议报告。2020年12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省财政厅等部门到会听取审议意见。专项报告对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布局、结构等基本情况,对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效能、清理盘活国有资产等管理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重点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代拟了《审议2019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综合意见》,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
五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前期调研中,注重细化完善调研工作流程,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监督实践中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邀请财经委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财经咨询专家参与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推动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听取和审议报告环节,有效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既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平台,向人民群众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报告管理工作和成效,说明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又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汇集并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是督促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跟踪督促,强化监督的持续效应,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让监督更有力、成效更显著。2021年5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书面反馈了关于2019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从强化管理意识、夯实管理基础、规范资产配置、提高管理水平等4个方面14个小项逐条逐项进行了反馈。通过持续整改落实,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钱轻物”“重购轻管”“重用轻管”等问题得到较好治理,有效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配置,更好发挥资产效益。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将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监督职能定位,按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和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的改革要求,不断推动提高全省行政事业性等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来源: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何宗彦)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52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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