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厅各直属单位:
2022年清明节假期将至,按照文旅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压紧压实文旅行业疫情防控责任,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传播。现就做好全省文旅行业清明节假日市场安全防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我省长春、吉林两市城区疫情仍然高位运行,部分城市进行了提级管控,整体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及当地政府出台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确保全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执法监管,确保管好人看好门做好事。清明节假日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处于暂停状态,各级文旅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可采取“线上与线下”和“干部+专家”等方式,加强假日期间巡查检查频次和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关得住门和管得住人。文物系统要落实好国家文物局近期召开的疫情防控会议精神,重点针对博物馆、文物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文物安全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消号”整改,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覆盖面。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条幅、海报、投放资料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宣传,倡导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四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与应急、交通、卫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预报信息。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hhlyt.jl.gov.cn/zwgk/tzgg/202204/t20220417_8434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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