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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厅直属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19日

  

  

  

  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安委〔2022〕8号)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年初工作安排,为确保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各类尤其是本行业系统内典型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文旅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监管处,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信息汇总等日常工作。各地文旅部门及厅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深入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主要内容

  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执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深入查找、坚决整改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部门层面

  1.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吉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分析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是否带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领导是否切实抓好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吉林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是否按规定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等,是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本行业重点领域或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

  3.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是否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止营业、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是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

  4.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情况较突出的企业开展重点督查检查,是否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A级旅游景区内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落实且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文旅场所违规动火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加大曝光警示力度,是否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等。

  6.监督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检查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只检查不处罚、以责令改正代替行政处罚,是否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是否邀请专家参与检查过程、组织异地交叉检查,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是否对重点企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等。

  7.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监管责任等行为,是否开展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保障机制,是否聘用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等。

  8.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是否广泛宣传《吉林省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

  9.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是否由上级行业部门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等。

  10.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全行业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领域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博单位、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企业复工复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置的准备工作等。

  (二)企业层面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牵头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搞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等。

  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是否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按规定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培训是否到位。A级旅游景区是否加强火源管控,重点地段及部位安全监测和巡查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善;景区内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观光车、船舶等交通工具是否及时进行检测维护和隐患排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是否停止运营或使用;玻璃栈道、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管理到位等。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是否对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是否严格落实旅游包车管理制度、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是否落实导游带团工作职责。文化场馆、文博单位、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和装饰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等。针对汛期、极端天气、旅游旺季、重要节日、大型节庆活动等特殊时段是否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加强管理。

  3.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权益等。

  4.复工复业情况。复工复业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业方案,是否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风险排查治理,是否严格落实复复产安全培训和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是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防“三违”行为等。

  四、工作安排

  (一)阶段安排

  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后,共分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主要内容、工作措施,落实责任,提出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本行业各类相关企业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开展企业内部宣传动员。

  2.集中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级文旅部门要对照部门层面主要检查内容,深入查找自身问题以及本地区文旅行业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确保改出成效。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各类文旅企业要对照企业层面主要检查内容和本单位安全大检查方案,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按照“五落实”要求,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在集中自查后,仍要将自查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

  3.检查督导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各地既要对照主要内容严格检查本地区文旅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又要重点检查下级文旅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各地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督促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重点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双随机”、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处理,要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督查组从5月下旬开始对各地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并贯穿大检查工作全过程。

  4.“回头看”阶段(10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省文化和旅游厅督查组将对各地区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各地要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事故易发领域、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要紧盯不放,加强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1.隐患整改。要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报送动态闭环机制和工作台账,对所有安全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分批分期整改落实。

  2.督责问效。综合采取“线上+线下”“干部+专家”“夜查+回马枪”等模式,加强对企业安全监管。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受理举报等方式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法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3.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反馈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并按要求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定期梳理汇总相关情况上报省安委会。各地、各有关单位于4月26日前上报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党的二十大结束后10日内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稳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尽快复工复业要求,加之五一和端午节将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参与检查、跟踪问效,其他领导要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对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要引导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周密组织,严格标准,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要真正查出问题和隐患,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whhlyt.jl.gov.cn/zwgk/tzgg/202204/t20220421_8436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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