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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06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5月7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主持。副主任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庞庆波、贾晓东,秘书长韩沐恩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审议《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废止《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议案,审议《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长春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白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松原市爱国卫生条例》《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松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审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2021-2025)〉的议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发行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zsjs/202205/t20220506_8443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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