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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座谈会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会议在四川省设立分会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参加会议。

  

  

  

  栗战书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的重大意义、特点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切实保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栗战书指出,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要全面系统做好制度设计,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一是“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持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二是突出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在法律中明确国家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建立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提升。三是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保护优先、预防先行、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增强青藏高原的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四是强化生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全领域统一的和分区域的气候和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制度。五是科学促进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平衡,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布局,形成有利于促进生态良性发展的生活方式。栗战书强调,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标准要求高、立法难度大,要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做好调研论证和听取意见工作,做好与其他法律的衔接。

  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同志介绍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工作情况,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提出意见建议。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景蓉、冯军参加会议。

  会后,杨洪波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ldhd/202204/t20220426_4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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