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地方工作 > 正文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2-04-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七届〕第81号

  (2022年4月24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晓东为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刘宝君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苏长水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马卫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保生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臧义彬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震为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淑芹为许昌市民政局局长;

  干静为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燕为许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宏伟的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志远的许昌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明君的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永标的许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曹迪的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吕玉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阎鑫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水清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亚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信宏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崔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耀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袁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蒋家康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免去:

  官印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张凯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王秋霞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苏哲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五周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磊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职务;

  蔡文慧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雅乐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王伟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侯华生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杨喜民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樊国有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国强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光禹的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辑:席茜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2/04-25/1410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