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助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好地方’高质量发展”主题,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在密切联系群众上探索新机制、在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上取得新突破,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坚定忠诚履职。牢牢把握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的首要定位,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中,自觉践行、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丰富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扬州的生动实践,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市域治理效能。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在市委的领导下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
坚持服务发展担使命,做到坚实依法履职。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履行人大职责。紧扣市委聚焦“三个名城”、争做“三个示范”、建设“六个好地方”决策部署,围绕民生保障、产业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旅共兴等重点工作,针对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综合运用专项审议、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促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聚焦创造高品质生活发挥人大作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联动开展长江保护法和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调研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审议确定新增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推动建立古城保护名录制度,用法治方式彰显“好地方”生态宜居品质。聚焦实现高效能治理展现人大担当。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大运河扬州段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修改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努力为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制度供给。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法律法规更好发挥应有效用。立足人大职能优势,把依法履职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解读,推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夯实全面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坚持植根人民守初心,做到坚韧为民履职。着力健全“双联”机制。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联系全覆盖,邀请更多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视察等工作,夯实常委会履职的民意基础。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化拓展人大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建好用活人大代表“家、站、点”和“网上代表之家”,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切实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更好发挥代表作用。针对市、县、乡三级人大刚刚完成换届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新任代表培训,全面加强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健全完善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搭建更多人大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和载体,充分保障代表参与监督、参与管理的权利,促进代表积极主动履行代表职务。认真督办民生实事。注重内容和办理“两个高质量”,不断加强和改进议案建议工作,在完善人大重点督办、市长牵头领办等制度的同时,深入实施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机制,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紧扣民生实事项目实施、颐养社区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工作、农村住房改善等民生“关键小事”,通过专项调研、专题视察、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坚持守正创新求实效,做到坚毅科学履职。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严格实施立法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办法、立法专家顾问工作办法等,以制度机制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落实“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要求,在立法中尽可能做到有几条规定几条,着力彰显地方特色、确保务实管用。针对争议较大的条款,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听证会,探索实施三审表决制,健全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努力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在加强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同时,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立法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注重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围绕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部门履职评议,积极构建“评议+”工作机制,将评议与调研、审议、询问、测评有机结合,改进审议意见书交办督办机制,更好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有序实施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督促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落实预算审查重点拓展改革,优化提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审查监督,从制度层面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更加富有成效地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注重体现决定分量和权威。按照“抓住全局中的重点、抓住重点中的关键”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流程,聚焦科学合理设置核心刚性条款,不断提高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质效。围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适时作出实质性决议决定。牢固树立决议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的理念,持续跟踪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坚持强基固本提效能,做到坚守勤廉履职。专注专业提质效。把握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加强对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钻研学习,有针对性地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努力提出有分量、有含金量的专业化意见建议,体现人大工作水平,提高人大工作质效。重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和机关运转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之以恒改作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中汲取奋进的力量,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好发挥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对照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落实。整体联动聚合力。密切与县乡人大联系,优化指导和交流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的贯彻实施,联动开展重点监督工作,巩固提升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等制度,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48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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