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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家室站”八项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4-1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八项工作机制建好用好代表“家室站”的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更紧密地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作用。

  八项工作机制分别是持续抓建抓管抓用的工作机制,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进站联系群众机制,各级人大开展“三查(察)”活动必到代表“家室站”座谈交流机制,各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进站定期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机制,各级人大领导、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包联代表“家室站”工作机制,各级人大领导和人大干部与代表集体集中接待联系群众机制,代表建议反馈办理“绿色通道”机制,按照“十有”标准开展“十星级”代表“家室站”评定和绩效评估机制。

  意见还结合代表“家室站”建设实际,要求各级人大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在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主动带头进“家室站”,专门明确从今年开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到基层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都要到代表“家室站”并与代表和群众座谈交流。同时,计划利用每月代表联络站集中接待联系群众活动日,组织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人大机关干部与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体接待联系群众活动。

  “这些措施主要目的是以‘用’促‘建’,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细化完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处处长陆荣安说。(记者 梁立华)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547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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