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10月26日至11月1日,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应芬组织环资工委、法工委、农工委、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开展《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官舟镇、板场镇、夹石镇污水处理厂,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思渠镇、洪渡镇污水处理站点,洪渡镇双泉垃圾焚烧厂、沙沱电站库区、县城区排污口、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夹石等乌江沿岸部分乡镇垃圾中转站及部分村寨,重点检查了县境内乌江沿岸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运营,乌江漂浮物打捞、排污口污水排放、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贯彻实施《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夹石镇召开的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及夹石镇政府负责人对贯彻实施《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作了汇报,检查组成员分别发言,提出了各自的建议意见,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加以整改。
检查组指出,乌江是我县的“母亲河”,是构筑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屏障。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到位、态度坚决、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的愿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检查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提升发展理念。将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环保法律意识,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要做好部门联动。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要牵好头,各职能部门履行好自身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着力提升环保执法办案的效果和水平;三要突出问题整改。继续抓好中央和省市环保督查发现问题及信访件交办问题的整改;四要落实好环保责任。切实落实好政府领导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公民的个体责任,切实将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作者|袁再盛)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jdgz/zfjc/53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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