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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三部法规 李伟讲话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三部法规 李伟讲话

  昨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三部法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讲话。

  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对有关议题进行了充分审议。

  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分别决定了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请的任免议案。

  李伟说,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紧密结合首都实际,紧扣监管职责和属地责任,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行为规范,完善了风险防范处置措施,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首都金融稳定、促进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对推动首都政治中心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宣传普及,保障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本次会议首次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是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落实监察法规定,对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重要探索。市监察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的质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飞进、闫傲霜、张清,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市监察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高枝)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rdyw/202104/t20210419_2361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