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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租房补贴须使用示范合同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申领租房补贴须使用示范合同

  市住建委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通知自8月起实施。

  对于自行在市场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本市一直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缓解家庭住房压力,按2020年8月执行的新政,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补贴3500元。按照通知,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相关部门为补贴家庭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时,应对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予以核验。已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但未使用示范文本的家庭,也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使用示范文本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通知提出,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通过后,可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无需出租人到场,补贴家庭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承租平房的,也可不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赵莹莹)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yfly/202107/t20210715_2436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