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刘莲玉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共审议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30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件,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5次、专题询问2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人次。 一年来,常委会着眼大局,突出抓了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常委会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立足人大职责抓落实。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在全国率先制定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将产业链“链长制”入法,在育企业、壮链条、兴园区、强科技、优生态上出台保障措施。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高新技术发展条例、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制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开展新侨和留学人员回国来湘创新创业政策环境专题调研,助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紧扣生态强省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出台洞庭湖保护条例,依法保障绿色发展和防洪蓄洪,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本届以来围绕大气、水、土壤先后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打出一套污染防治组合拳。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配合做好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督促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到位,以刚性举措守护湖南“绿水青山”。紧扣“三农”工作。开展耕地保护与利用“一法一办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21个县市区124个点位明查暗访,督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听取审议乡村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完善乡村产业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开展种业发展和种质资源保护、乡村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紧扣“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出台实施意见,制定9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和内涵。全体在职省级领导干部代表积极参加“学党史作表率,为群众办实事”代表小组主题活动。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解决近6万个民生问题,帮助落实资金物资4.4亿元,真正把实事办到群众家门口,把好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在全国人大第四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我省人大就此作了交流发言。 二是着力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在隆重庆祝建党百年的特殊年份,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壮丽新征程。省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部署、落实省委要求,及时开展专题学习,主任会议成员先后率队赴市州宣传宣讲,在省人大“一刊两网两微”集中推出新闻报道和深度解读,召开全省人大系统视频会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认真落实省委和张庆伟书记对人大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全省各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活动,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调研,组织专题研讨,共收集对策建议2543条。及时向省委汇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制定落实方案和责任分工办法,实行清单管理,确保会议和文件精神转化为具体举措和务实行动。 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4次。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下基层讲党课,赴党性教育基地实地学习感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读书班,建好用好省人大历史陈列室,从百年党史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中汲取精神滋养,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信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任会议成员进企业、走基层,推动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石化生产原料“点对点”供应等问题。持续深化“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机关37个党支部与基层开展常态化联系,帮助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把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作为学党史见行动的重要举措,年初立项,组建专班,牵头起草,注重质效,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我省就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作了经验交流。 四是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及时修改我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坚决落实党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要求,依法作出市县两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重新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新增名额向由乡镇改设的街道和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更好保障基层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请省委转发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全省4959.41万选民分别直接选举产生3.16万名县级人大代表和10.57万名乡镇人大代表,选民参选率较上轮分别提高4.8和2.5个百分点,实现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在抓好以上四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常委会加强统筹协调,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地方立法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围绕保障和促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开展重点立法需求调研,向省委提出7个方面35个项目的重点立法建议。开展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调研,制定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的意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指导意见,修改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和技术规则,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更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届内首次启动代表大会立法,常委会审议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打包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30件法规。加强和创新备案审查工作,对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和市州人大、政府报送备案的108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对2018年至2020年“两院”1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推动“两院”对超越制定权限、与法律或司法解释不一致、发文不规范的5件规范性文件启动修改废止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落实党中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议社会信用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全国率先出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用法治护航网络安全和数字湖南建设。 增强地方立法特色。落实起草工作专班制度,对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推进自贸区建设等涉及面宽、协调难度大的立法项目,由主任会议成员和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做到专项专责,合力攻坚。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的应急慈善、社区慈善等问题靶向施策、精准规范;制定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明确各部门治超职责、加强货物运输经营者权益保护。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作用,在修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法规中,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二、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明显增强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交办4个方面22条建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精神,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深化预算联网监督,首次审查部门决算。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的决策部署。聚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采取上门跟踪督办、审议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解决率和基本解决率达88.7%,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118项。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推动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监察司法和社会治理领域监督。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专题调研,聚焦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在深挖彻查、“伞网”界定、完善机制、行业整治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为平安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首次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案评查,从3万余件案件中抽取100个样本,梳理办案遗留问题并及时移交,用法治力量守护社会安宁人民安心。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报告,推动完善普法机制,增强普法效果。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交办208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压实法定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加强要素保障,为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年度重特大事故首次“清零”贡献了人大力量。注重加强跟踪监督、连续监督,对执法检查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打造监督工作闭环。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就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报告,促进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开展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调研,推动出台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畜牧法、消防法执法检查,督促提升畜牧产品质量、加强消防能力建设。首次听取审议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调研,及时交办督办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的信访件,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信访4341件5615人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调研,首次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用法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决定和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力 依法及时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抓重点、议大事,及时审议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开展洞庭湖退捕渔民权益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等专题调研,作出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将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范围,建立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完善十年禁捕常态化监管法治保障。听取审议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加强和规范人事任免工作。认真履行人事任免工作职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组织实施好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民公仆观念。 四、代表工作不断深化拓展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3件代表议案,相关立法事项纳入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计划。着力完善代表建议“大督办”机制,持续优化代表评议建议办理工作,做到现场评议、现场回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对39名代表反馈“不满意”的54件建议督促重新办理,其中有44件建议转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574件建议全部按期办结,建议所提问题当年解决率达77.5%,较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通过督办“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类重点处理建议,推动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机制考核指标,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全省累计组织培训50批次,培训养老护理员2.1万人,全年新增特困供养床位5000张,让更多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更有质量更有尊严。 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在全省1524个乡镇如期实现全覆盖,并在26个县市区本级实行。组建城建环资和教科文卫领域专业代表小组,健全民族华侨外事、预算审查、监察和司法、立法等领域联系代表工作机制。邀请90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开启《代表之声》,推动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代表视察活动。组织240名省人大代表参加集中学习。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评选表彰46名代表履职先进个人。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报道,展示“人大代表为人民”的精神境界和履职担当。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领悟“两个确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各项要求,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人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主动权,加强人大全媒体、全景式、全角度新闻报道,组织制作《主播读宪法》《人民的代表》等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专题节目,生动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审议意见卡制度。制定修订常委会及机关17项规章制度,启动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及其配套制度修订工作。加强人大专题调研,一批成果得到全国人大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纵深推进“大学习、真调研、严管理”,开展“三为四树八创”活动,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效能;加强各级人大协调联动,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得到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和全省人民大力支持,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和各级人大有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小快灵”立法仍需加强,有的法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监督工作聚焦重点攻克难点还不够,跟踪问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和平台有待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快推进。我们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紧扣“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位代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的动员令。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必须锚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着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细。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文件精神,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肩负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质量和成色。以即将召开的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为契机,配合开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调研,加强宣传阐释和理论研究,推动会议精神落细落小、走深走实。认真实施全国人大正在修改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进一步健全常委会运行机制,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新职能、新使命。 二、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湖南的新路径新方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依法有序做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各选举单位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加强人大协商,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代表专业小组和专家库作用,做好立法项目和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评估等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文件精神,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作出关于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等决议。优化任免工作程序,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工作监督,畅通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联系,强化监督成果运用。 三、坚定不移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水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全面梳理届内立法工作,强化协同攻坚,确保本届立法规划圆满完成。继续审议3件法规、初次审议8件法规、预备审议3件法规。聚焦高质量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通用航空管理条例、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社会信用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安全生产条例。紧扣加快建设美丽湖南,修正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围绕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开展数字经济、个人信息保护、“一件事一次办”、优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街道人大工作等立法调研,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做到立法决策更好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决策。加强立法统筹,整合立法资源,彰显地方立法的湖南特色与担当。 四、坚定不移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在三湘大地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围绕完成好党中央赋予地方人大的重大任务,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突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科技进步、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旅游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围绕促进民生社会事业进步,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双减”、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母婴保健、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检查,并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法治湖南建设,听取审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监狱工作、备案审查情况报告,推动市州探索开展员额“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加强跟踪监督,对安全生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交办的问题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用心用情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督促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五、坚定不移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探索开展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持续推动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所在代表小组活动,推进各级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出台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指导意见,推动票决制工作完善发展。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专项交办、限时答复机制;将专门委员会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情况,纳入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总结内容。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纵深推进代表建议“大督办”,推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全员参与督办、省政府领导全员领办建议,完善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激励措施。开展届内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行动,切实防止“被满意”、努力减少“不满意”、力求做到“真满意”,让更多代表的“金点子”成为促进发展的“金钥匙”。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代表线上线下履职培训,建立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机制。加强代表履职优秀事迹宣传,激发人大代表更好服务人民、担当作为。 六、坚定不移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强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广泛吸纳民意,科学汇集民智,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强化工作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大局,积极依法履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努力创造更多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强化代表机关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贴近群众实打实解决问题,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使命新任务激发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旗帜、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用奋斗书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荣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hnrd.gov.cn/content/2022/01/21/10797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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