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是几条基本原则中的核心。监督法第三条对这一原则作了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党领导国家和执掌政权的重要制度载体。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才能正确行使好监督职权。人大的全部工作包括监督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原则。
(摘自韩晓武:《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讲稿)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1/9a99d3bfef6b42aea79fcccf58f1c1e2.shtml
最新加入
王黎明带队赴贵渝学习...
2024-11-20在前行中不断感悟、践...
2024-11-20自治区科技咨询委员会...
2024-11-20人大代表陈兰:“热心...
2024-11-20经济运行有望延续回升...
2024-11-201—10月份云南经济...
2024-11-20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
2024-11-20江口县桃映人大:发挥...
2024-11-20全国人大代表热议代表...
2024-11-20
热门资讯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
2020-07-09原平轩岗煤电浩然煤业...
2020-08-20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
2021-04-27新来的病人不用中药,...
2020-04-16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
2021-01-1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
2021-04-27阳奉阴违的轩岗煤电公...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