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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2年1月2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jyjd/1351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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