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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本次常委会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经顺利完成各项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的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的专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国徽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政治、经济、国家安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法律。大家一致认为,这几部法律,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适应了进入新发展阶段、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对于从法律上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法律通过之后,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让法律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会议审议了长江保护法草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海警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国防法修订草案等。这些法律,有的是初审,有的是二审,其中的重要立法问题都进行了反复研究。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继续组织研究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和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继续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把法律修改好完善好。

  会议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财经委、社会委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大家认为,3个报告紧紧围绕议案内容,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反映人民群众意志,体现了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履职的要求。会议听取审议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慈善法两个执法检查报告,联组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大家认为,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具体,既肯定了法律实施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也指出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意见。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4个专项工作报告,肯定了相关工作成效,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会议还听取审议了“两高”关于民事审判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报告。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督促,有关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

  会议还审议了委员长出席第五次世界议长大会视频会议的书面报告,审议批准了对巴塞尔公约的有关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任免案。

  这次会议成果丰富。会议之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方面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从法律实施和监督工作的角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努力工作。这里,我再重点强调四项工作。

  一、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宣传好解读好实施好生物安全法

  生物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立法。这部法律出台后,我国将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国家生物安全法律、国家生物安全政策“三大武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就能形成完整的生物安全体系。

  生物安全法坚持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领导体制,规定生物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应对等基本制度,对有效应对各类生物安全风险作出了安排。一是用法律划定生物技术发展边界,引导和规范人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应用,既促进生物技术快速健康、沿着对人类有利无害的方向发展,又抵御利用生物技术实施侵害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可能出现的危害和损失。二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明确各方面责任,界定公共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全社会各方面都依法担负起维护生物安全的责任。三是增强主动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实施鼓励自主创新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保障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先进完备,保障科技人员和从业人员队伍稳定可信,把关键核心生物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在启动立法之时提出的立法目的,都体现在了法律之中,这就是,要使生物安全法成为一部应对生物威胁、防范生物风险的法律,成为一部建立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守护好自己家园的法律,成为一部促进生物技术发展、提高生物技术水平、提升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的法律,成为一部改变被动局面、取得国家生物安全战略主动地位乃至战略优势的法律。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动这部法律的实施,使生物安全法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造福于人类文明进步。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用法律手段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把立法、监督工作紧扣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这是本届常委会的鲜明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这些重大部署,2018年,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名道姓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2019年,常委会检查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紧扣法律责任的落实,推动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今年,常委会又安排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这样,常委会用三年时间,从推动法律实施角度配合了党中央部署的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

  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同时,由于土壤污染防治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工作起步晚、技术基础差,防治任务依然很重。要紧紧围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法律宣传普及,落实法律责任,健全配套法规标准,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法律实施保障和监督执法力量建设,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逐步向好。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这三大标志性的战役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们也完成了与三大保卫战关系最直接的三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但这只是阶段性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松懈和自满。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聚焦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推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工作。要持续跟踪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这三部重要法律的实施情况,推动法律规定全面有效落实。要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推动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还要根据新情况新需要,不断完善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总之,要保持战略定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

  三、依法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动管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新的重要职责。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并延伸到省、市、县三级。常委会连续3年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2018年专项报告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9年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今年是金融之外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明年计划安排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后年将听取和审议一个全面的综合报告,实现全覆盖。

  总的看,这项改革任务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的报告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财经委、预算工委会前都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初步审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完善了管理制度。

  我国国有资产数量庞大、种类多样,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按照党中央要求和人大监督职责,人大的监督不是直接管理国有资产,而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目的是推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有关方面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按照这一职责定位,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审议质量、强化落实问效,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两高”要继续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诉求的新变化,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常委会每年10月都安排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化安排。今年安排的最高法、最高检的两个专项工作报告有特殊的考虑,这就是: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随着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增强,民事诉讼案件大量增多,民事领域呈现案件增长快、新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涉及利益广的新特点;另一方面,刑事犯罪中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而轻微犯罪和新型犯罪上升,犯罪的情形、行为和对社会的危害发生变化。这既是全社会法治工作加强和法治水平提高的体现,也给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课题、新考验,必须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和进行公正、快捷办理轻微犯罪和新型犯罪的司法探索。基于此,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这次会议我们安排审议这两个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履职,深化民事领域司法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民法典,着眼于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民事权益保护、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家庭建设等,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人民法院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审判制度机制改革,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优势。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深化检察领域司法体制改革,认真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积极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实践表明,这一制度不仅有利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有利于快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主动认罪和进行自我改造,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又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人际对立。人民检察院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继续推进落实这项改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主动、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0月14日,党中央在深圳隆重召开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肯定深圳特区40年来创造的世界奇迹,深刻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的十个方面宝贵经验,明确提出六项重要部署,号召经济特区要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讲话在深圳发出,但其中许多新的重大思想、理念和观点,同样是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南和遵循;讲话是对经济特区的总结和要求,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坚定立场和信心,在世界上举起了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旗帜。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人大机关都要认真学习这个重要讲话,自觉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作出应有贡献。

  今年只有两个多月时间了,年底工作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10月26日至29日,我们党将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未来五年和十五年发展作出规划部署,人大要及时跟进学习,按照中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对照今年“一个要点、三个计划”,逐项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早启动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按照五中全会精神和提出的任务要求,制定好人大明年的工作计划。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0/66d5d527042547c4a893eccb02960be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