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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规范“群租房”“甲醛房”等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审议。条例草案对“群租房”“黑中介”“甲醛房”以及哄抬租金和长租公寓监管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规范。

  草案规定,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北京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拒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违反规定的,对违法企业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群租房,草案提出,房屋要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张红兵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11/54fa6a5a1d6a4ba791dc42814e6b44a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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