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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大“四结合”推进国有资产全方位立体化监督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改进监督方式,细化监督内容,着力构建国有资产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

  一是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市政府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结合审议重点内容听取市政府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报告,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及部门完善机制,深化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与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相结合。加强对各部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的审查,先后对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草案开展重点审查,通过预算监督推动国资主管部门增强国资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科学性。

  三是与部门履职工作评议相结合。对市国资委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工作评议,提出评议意见,督促市国资委增强部门主导作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转变监管职能,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国企市场化实体化改革,推进国企转型升级。

  四是与审计问题整改监督相结合。强化人大与审计的监督合力,要求市审计局将国有资产审计纳入年度计划并报告审计结果。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开展联合专项督查,督促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完工项目长期不结算转固、单位房产违规出租等资产管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11/t20211124_92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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