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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草案将二审:进一步完善医师权利保障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国人大》全媒体见习记者李倩文 记者张维炜6月4日北京报道:医师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6月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6月4日介绍称,近来暴力伤医事件引起关注,在保障医师权利方面,医师法草案专设一章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草案二次审议稿还拟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二是,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三是,明确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除了强化对医师权利的保障,在加强执业行为规范方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一是,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二是,明确医师不得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三是,完善法律责任,明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对医师在依法允许的医疗卫生机构外执业,或者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6/d73dffd4f8124f83bdd159013b11481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