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选举任免 > 正文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锦斌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1-2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变动,李锦斌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锦斌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d66e0e6389a24cbda05f7b88822c237f&strColId=2eb7b786a698409d93f7eb3565c36d6f&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