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工作纪实
米晓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变农村许多地方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的脏乱差状况,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了包括“生态宜居”在内的二十字总要求,并明确提出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同时人居环境优美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保护好绿水青山和田园风光,留住独特的乡土味道和乡村风貌,是乡村振兴的当务之急。要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倾斜,给农民一个清新洁净的美好家园。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密切关注,2018年底在研究2019年监督工作时,就将此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也专门提出了议案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整个过程中坚持真监督、真支持,多种监督方式并用,有力推动了工作的扎实开展。
广泛开展调研,增强调研实效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宁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农村,与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开展座谈,与农民深入交谈,了解实际情况,着力增强调研实效。
一是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调研。组建市人大代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业小组,吸纳乡村基层代表参加,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最基层的声音。同时邀请3名专家学者参与相关工作,给予专业方面的解读和指导;制作情况调查表,发至涉农10个区人大、区政府,调查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道路硬化、公厕和户厕改造情况等工作情况;召开涉农区人大农村(财经)委、区农委负责同志座谈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是进村入户,听实情想实招。调研人员实地察看滨海新区、津南区、北辰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等十余个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既看亮点给予肯定推广,又看相对差的提出意见建议。采取明查与暗访的形式与村干部、村民座谈交流,掌握第一手材料。调研人员每到一处、与村民交谈时,必问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必问工作还存在哪些短板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此为切入口来细致研究具体意见建议。
三是提措施,推动工作开展。调研人员改进工作办法,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反馈建议,对完善政府汇报稿发挥了专业作用。进一步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打好基础。将调研报告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了人居环境工作的开展。
调研人员在调研中了解到,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开展我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2018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序做好生活垃圾、农村厕所、污水、全域清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基础设施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落地落实,使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扎实开展工作,创新报告方式
监督工作启动以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多次与市农业农村委沟通,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对报告稿反复研究推敲,提出修改建议。一是报告中的问题部分要占整体结构的三分之一以上,要有具体事例和详实的数字;二是创新报告方式,采取主报告与八个分报告一并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方式,进一步突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几大重点任务的具体情况,使得报告稿的内容更加直观,常委会委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加有针对性。通过创新使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得以清晰呈现:一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以健全完善“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体系为重点,启动了8座垃圾处理厂的规划建设,着力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环节,基本实现收运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02%。二是污水处理方面,累计建成1977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保留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6%。三是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制定了今明两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完成37.86万座户厕和5809座公厕的改造提升,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已完成户厕改造11万余座、公厕改造1170座。四是村容村貌提升方面,启动实施了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围绕村庄、镇域、田园、农户庭院四个层次,聚焦路边、河边、田边、村边、屋边“五边”开展清洁整治,“干净、整洁、有序、美化”的农村环境初步形成。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累计建成269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年底前再完成212家,将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的目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21.7万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80万亩次;全面启动了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问出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年初决定在听取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并提出专题询问的问题要实要有针对性要问出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筹划专题询问方案,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积极配合、细致研究,根据专题调研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询问提纲。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以往的做法,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印发通知和询问提纲,征询意见建议。根据政府部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职责,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率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八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场应询。11月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等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工作,直击要害、开门见山,向应询人员提出了针对性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答人员回答简明扼要、不回避、不推诿,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的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措施等一一作出回应,向全市乡村居民作出了庄重承诺,专题询问取得了较好效果。
提出切实可行建议,持续加强监督
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和专题询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转送市政府,对进一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全市应建设13座垃圾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5座,处理能力12100吨/日(含7900吨/日填埋式落后处理方法),缺口为1100吨/日,造成垃圾积压。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在建垃圾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建设协调推进力度,确保8座在建垃圾处理设施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实现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提供支撑保障。
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厕所建设。按照《天津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到2020年,全市要改造提升农村户厕37.86万座,基本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截止到今年10月份,已累计完成11.23万座,尚有26.63万座改造任务待完成。建议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村施策,推行集中式粪便污水、微水卫生厕所等处理模式,着力推进卫生厕所水冲化,实现卫生厕所建得了、有水冲。
三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污水设施建设。按照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工作计划,今明两年要完成1561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截止10月份开、竣工550个村,到2020年底还有1011个村需要建设,任务繁重。建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方法的研究,推行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实现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我市农村道路需要硬化里程9051公里,其中列入乡村公路的主干路需建设2554公里。尚有部分村内道路、村与村之间的道路没有硬化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建议大力实施乡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扩大农村道路硬化长度,加快乡村公路维修改造速度,加大农村村内道路、入户道路的建设力度,基本建成“区区联网、村村直达、户户连通、便捷畅通、安全可靠”的农村道路网络,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能力建设。截止10月份,全市农村饮水提质工程已累计完成904个村、82.2万人的饮水工程建设,在建245个村、涉及33万人,尚有912个村、87万人的工程建设待启动。建议加快农村供水能力建设,提高集中供水行政村比例。推进新一轮农村供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提升24小时安全供水保障能力,解决农村居民用水不方便、不安全问题,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六是进一步提升农村规划和用地保障。目前,村庄规划相对滞后,按照计划到2020年底才能全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建议加快村庄规划设计速度,提升规划设计水平,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为高水平宜居乡村建设与治理奠定良好基础。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用地计划,统筹安排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和农民建房用地,优化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闲置房地资源、鼓励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充分运用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强化用地保障。
七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参与建设管护的制度建设。针对目前农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与管护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建议健全完善门前“三包”“路长制”垃圾污水处理“站长制”等制度。将爱护环境、参与环境管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跟踪监督,推进整治工作如期完成,把人民期盼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天津的实施。(作者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办公室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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